中共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投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投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起草《中共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88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要求各班子成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按照《中共衢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集团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责任部室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集团党委书记全面领导、分管领导分头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集团党委先后8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团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研判评估阶段成效,切实做到条条必整改、件件必落实。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强化统筹,分类施策,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深度研究限期完成。制定形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清单》,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月20日,集团党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巡察整改意见中指出的88个具体问题,主动认领责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88个,已经整改到位85个。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34人,提醒谈话11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4人;制定完善制度34项;清退各类款项147.4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4.49万元,追回各类欠款4.69亿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合规管理。针对集团2020年起至今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合规性审查,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进行复盘核查,审查招标文件36个,提出意见108项,对违反《招投标法》的行为予以追责。
(二)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制定年度普法教育活动计划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严格落实《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及《衢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指南》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及法律法规宣贯会、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等集中宣教活动6次,切实提升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水平。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已修订完善《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试行)》《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制度,新制度执行以来累计决策“三重一大”工程类事项37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国企改革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强做优主责主业。紧扣城市建设开发与综合运营服务主责主业,推进水务环保板块专业化、产业化整合,做大水业板块营收。有序控制大宗商品贸易等非主业收入的比重。成立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拓展数字运营等创新业务板块。
(二)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加快资质提升、股权收购步伐,收购涉水施工企业股权,提升涉水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减少非主营对外投资,对部分非主营业务公司采取注销等控制手段,确保及时止损。
(三)深化全方位内控管理。强化事前立项考察、事中追踪回访、事后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业务风控、业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内控制度,构建全方位贸易风控体系。收回应收担保费用4.95万元,收回超额发放职工薪酬资金26.96万元;完成社保、公积金等资金账面冲回74.37万元。
三、关于“履职尽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科学合理推进项目建设。加大项目标后监督力度,做实做细项目管理。
(二)提高项目运营能力。一是稳步推进实施烂柯山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充分挖掘烂柯文化内涵,增强王质遇仙与山径、实地景观的结合,打造“夜游+N”的夜间经济。二是主动对接市财政局、柯城区政府等部门单位,推动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堆场用地问题解决,争取财政资金补助2784万元。优化运营降本增效,节省成本153万元。
(三)强化EPC项目管控。严格控制EPC项目数量,确需实施的经集团党委会决策并报市四大办会商后,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学习会等培训学习4次,累计200余人次参加。制定集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案》,完善集团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集团在建项目督查,切实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二)加大应收账款追缴力度。组建逾期应收款催收专班,由集团领导分条线落实,各部室子公司跟进应收账款追缴。将应收账款追缴情况作为子公司经营质效考核指标,开展应收账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并列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截至2024年12月,已收回逾期应收款4.69亿元,占逾期应收款的79.8%,逾期比例降至10.69%。
(三)加强贸易风险防控能力。修订《衢州市城投发展服务有限公司贸易业务风险评审办法》,建立健全贸易业务信用评估、合同审查和风险预警等风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集团投委会、审计委员会、纪检监察职责功能,持续强化贸易监管。
五、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综合考虑人民群众需求和企业经营实际,找准停车运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点。分步推进老旧地磁更换,引进道路泊位智能翻板运营新模式,启用智能座席系统和统一客服热线号码3012345,2024年1月—6月相关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80%。
(二)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定期召开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分析会,与市人社局紧密联动,高效化解民工工资纠纷。将集团在建项目纳入智慧安全帽试点,覆盖考勤、薪资计算发放、发薪信息反馈等关键环节,目前民工登记在册人数约1800人次,薪资累计发放4023笔,实现民工工资发放有效监控。
(三)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成立集团项目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出台《商务经理(项目人员)准入和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商务经理的管理考核。
六、关于“清廉国企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三会一课”进行学习。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分层分级分类完成党风廉政责任书签署和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以党建考核为抓手落实自查和对下检查工作。
(二)提高执纪监督水平。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230名党员学习全覆盖。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规范考核结果审定依据,对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党员民主评议规范性进行全面复核,对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有误的1例进行修正。
(三)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完善《衢州市城投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度,择优选择供应商,由集团纪检部门全流程参与监督供应商遴选。
七、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庸懒散慢推拖’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制定闲置房产盘活实施方案,对毛坯住宅进行分批改造,对储藏间、车位车库采用租、售结合的方式,运用“浙交汇”“有礼租”小程序等平台招租,截至目前已完成120处房产出租,房产闲置率同比下降5%。二是全面厘清7个菜市场的实际经营情况,形成菜市场经营分析报告,明确菜场定位,通过改造提升、引进业态,实现菜场摊位整体出租率89.11%,闲置率较前期下降18.73%。
(二)提质提速推进民生工程。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快实施衢州市主城区雨污水非开挖修复工程、主城区地下管网有机更新项目,有效减轻市政管网的运行负荷。同时加强错接漏接或雨污混接等问题的日常巡查和督促整改。
(三)提升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出台《关于加快节约型国企创建的实施意见》,全面抓好企业办公精细化管控,建立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停车服务故障处理流程和制度》等管理制度,强化停车收费管理及相关硬件设施故障处置能力。组织开展企业内控管理相关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管理人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对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企业经营损失的行为予以追责。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企业年金缴纳。修订完善集团企业年金方案并经集团职代会集体表决通过,报市国资委和市人社局报备,后续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缴纳。
(二)严格执行实报实销。全面落实《衢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衢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类业务支出严格执行实报实销。
九、关于“内部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问题整改。全面复核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招待费列支、应收款项入账相关情况。按照会计准则对2233.48万元应收款项确认收入。对列入工程项目的业务招待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方式进行规范调整。相关办公用品均已列入固定资产账户管理。
(二)健全内控制度。修订《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出台《城投集团会计规范化提升工作方案》《管道分公司项目支付审批票据管理细则(试行)》,切实规范财务审批、会计核算、公务用车和固定资产管理。
(三)强化培训考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衢州市国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等规章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规矩意识,强化集团资产管理。出台《商务经理(项目人员)准入和考核管理办法》,优化商务经理遴选机制,在项目采购、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强化考核监管。
十、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乱象丛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做好项目预算管理。全面核查预算编制不规范项目,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重新结算审核。将项目概预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后续项目严格按照《造价咨询类供应商管理办法》合理编制预算。同时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介入,在预算审核期间合理提出审计整改意见550条,有效管控项目造价。
(二)切实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核实施工管理混乱相关情况,并按照合同对违约行为予以相应处罚。出台《标前投标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工程承接分包领域的合规合法管理。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对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开展月度督查,季度考核。
(三)切实强化项目决算管理。对竣工后未及时进行财务决算的项目进行排查,制定项目决算时间清单,加快推进已具备决算条件的项目开展决算工作。同时将竣工财务决算纳入年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十一、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出台《城投集团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召开集团意识形态情况风险研判专题会议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2023年述职述廉报告。
(二)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一是修订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进一步加强投资研判,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严格贯彻落实《衢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投资围绕集团主责主业,做好投资项目事前备案、事前报告,经市国资委批复或无异议意见后再实施。二是严格制度执行。结合集团发展持续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从制度层面规范和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修订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将项目投融资方案、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模式、工程招标、概预算、工程变更、工程结算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十二、关于“国企党建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主体责任。召开集团全体党组织书记会议,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年度党建考核为抓手,将“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加大对下属党组织党务干部指导力度,依托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分级分层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二)严把入党关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党员发展流程,做到程序合规,材料齐备。
十三、关于“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城投集团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部门科级干部人事调整预审办法》和公职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子公司班子领导职数配备调整,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收回超发待遇5.26万元和违规兼职取酬13.34万元。
(二)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关于加强衢州市属国有企业中层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范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涉及处级以上重要社会关系的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报备审核。
(三)加强人才队伍储备建设。坚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完善人力资源规划,探索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三支队伍”建设要求,形成人员招聘、岗位培训、素质提升的全流程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投资运营、企业管理三类人才。
十四、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市城投集团党委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对照整改要求,认真复盘、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见质见效。
(二)扎实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到位。修订完成《衢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审批制度》《衢州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制度》。对承租人破产无法履约而未收取到位的租金作坏账处理,同时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制定处置方案,推进资产处置,加快推动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十五、关于“重大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重大审计问题整改落实。针对重大审计问题,市城投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并对6亿元注册资本金进行调账处理。后续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内部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健全“纪检内审协同协作”联动监督机制,加快构建完善的内审监督体系。
下一步,市城投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突出党建统领,夯实国企高质量发展根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入实施“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双提升”。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六治六提”作风建设和“三支队伍”建设,深化重点工作和党建工作“比晾晒”机制,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强化廉政防控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健全“纪检内审协同协作”联动监督机制,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健全企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健全企业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推进集团合规管理体系搭建,强化集团依法治企效能,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强化项目管理体系,严守安全底线,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投后评价、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针对风控重点内容持续开展专项审计,切实加强重大投资经营全过程法律风险管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8033013;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12号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qzctxf@163.com。
中共衢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